疏泄与排异——我对中医治则的理解

正常人体如无外界刺激不会生病,无论这外界刺激是中医所说的内因、外因、不内外因,还是西医所说的病毒、细菌和变异细胞,其对于人体的作用都是有害的,正因为有这些有害的刺激人才会生病。医学的根本目的,在于矫正有害刺激对人体的不良作用,促使人体重新恢复正常的新陈代谢功能。

西医尝试杀灭病毒、细菌和变异细胞以达到恢复人体健康之目的,中医则更重视利用人体天然的疏泄和排异能力,将各种致病因素通过多种途径排出体外,致病因素一经排除,人体自然重新康健。本不需要大张旗鼓的对病毒、细菌和变异细胞进行各个击破式的剿灭。

到目前为止,人类发明的各种剿灭病毒、细菌和变异细胞的药物,大多对人体正常细胞和正常组织有毒副作用。所谓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生病之人本已体虚,过度杀伐正常细胞或伤害人体重要器官,常致病人不死于病,而死于药。有数据显示,中国每年因吃错药而枉死的病人数量多达20万。

因此中医治则有异于西医,中医强调人体的疏泄与排异能力的恢复,中医祛邪三大法“汗、吐、下”均为排异过程,通过发汗、催吐和利大小便,将致病因子排出体外,即便略有余邪尚存于人体,亦可通过人体的正常免疫力和疏泄能力将其彻底击退。所以治腹泻不止之痢疾用大黄,居然也有奇效。中医治病,常常强调展布气机,使人体五脏六腑升降功能恢复正常。中医强调的升降功能与现代生物科学发现的人体的新陈代谢功能十分接近。

日人汤本求真将人体致病因素概括为三毒:水毒、食毒与血毒,按汤本氏的说法,治病之要,在于将这三毒排出体外。至于这三毒中所含的究竟是什么毒素,一则古人尚没有发达的化学知识,不能仔细辨认;二则亦无此必要,人体是大自然惠赐的,大自然为人体设置了无数的窍:传统的七窍以及汗腺等,均是人体最好的疏泄和排异器官,只要利用一定的办法,促使各种致病因素从人体的汗腺、嘴巴和排泄器官排泄出体外,则疾病自可休矣!直至今日,对于急性药物中毒,催吐、催泄和利尿仍为医生们的上上之选,无论中医西医,概不例外。

中医之扶正疗法,以笔者见之,亦为促进人体正常疏泄与排异能力而设。久病体弱之人,五脏六腑乃至汗腺无法正常运转,疏泄和排异能力下降,强以催吐、利尿、发汗和致泄剂治疗,则极容易导致病人水液、血液和营养流失严重,以至于身体更加虚弱。若见此类病人,以补益类药物或食品,加强病人五脏六腑的正常运化能力,则病人的得自于大自然的疏泄和排异能力亦能够得到恢复。病毒可以逐渐排出体外。

对于这类病人,即便因病邪过于沉重,不得不施以催吐、利尿、发汗和致泻剂,亦必须严格把握尺度,即中医所强调的“中病即止”,一击成功,不追穷寇,虽仍有余邪在体内,亦只能缓慢调理,通过正常的大小便和汗腺慢慢的排出体外,切不可急于求成,导致人体短期内流失过多水液、血液和营养,以至于正气衰弱,免疫功能受损,病情反而转重,甚者性命危在旦夕。所以后历代名医都有强调,一旦病人气机得展,升降功能恢复正常,药就应减服或停服,完全可以通过控制饮食和加强运动,将余邪排出。

医圣张仲景于汗法有独到之处,其《伤寒论》不断强调不可以过度发汗,只可以微微似有汗出,如见病人大汗出,则要求医者以粉扑之,以阻汗出无度。至于病人已有汗出,则要求病人“不必尽剂”,已经煎好但还没喝完的药都需要泼掉了。可见张仲景在此问题上极为谨慎。而病人一旦有邪出之迹象,仲景即认为该病人“为欲解”,即病人已有自愈之苗头,此时或建议病人自调理,或用轻缓之药稍加引导,加快病人身体自身的疏泄与排异进程。

桂枝汤为《伤寒论》第一方,是非常有深意的。 此为医圣垂范后世之举,在《伤寒论》的许多条文下,张仲景都注明病人应如桂枝汤法调理。桂枝汤不以发汗见长,近代临床大师李士懋甚至认为桂枝汤并非发汗之解表剂,而只是一个调和营卫的补益剂(相关论述见李士懋所著《汗法临症发微》),李老在临床实践中发现单纯的桂枝汤是发不出汗的,必借助“饮热粥”和“温覆”两种辅汗手段,病人才能微微似有汗出。此论颇有振聋发聩之意义。

更深入的去思考,则不难发现张仲景在治病过程中,十分重视药物之外的自然疗法的作用。 仅用少量药物辅助,其余借助自然疗法,促使病人正常的排异和疏泄功能恢复即可。在利尿之五苓散条下,张仲景亦强调病人应多饮暖水,微汗出而病可解。这种药物之外的辅助疗法,在张仲景的《伤寒论》中比比皆是。人的身体是最佳的良药,一个医生倘若不知道如何利用人体来治病,就不会是一个高明的医生。

所以良工治病如烹小鲜,必仔细观察,反复求证,然后小心翼翼用药,不过度用药,不病轻药重。粗工治病,反其道而行之,攻伐补益均无度,致使病人气机紊乱,升降失调,自体的疏泄和排异能力受阻,一味希望借助药力对抗病邪,试问直至今日,人类所发明的各种医药之中,真有可以轻而易举就将病邪剿灭殆尽的么?苟如此,则癌症、艾滋病之流早已为人类克服。

自民国以来,对中医进行废医存药的呼声烈烈,此为深受物理化学等自然科学的影响,而不曾于中医医理上做丝毫思考之偏激言论。体外杀灭癌细胞和艾滋病病毒的药早已经多得数不胜数,但此自然科学的成果为什么就无法用于人体呢?盖因投鼠忌器,物有一利,必有一害,能杀死病毒和变异细胞,亦能杀死人。人类若要克服各种疾病的折磨,是不能在此机械主义的路上越走越远的。

理、法、方、药,这是一个次第递变的关系,摆在首位的是医理,医理通则选择治法、处方和用药皆能胸有成竹。如通此理,则治病完全不需要固定于一法,处方和用药也无须固定于一药,只要都有促进病人受阻之疏泄与排异能力恢复正常之功效,则完全可以通用。我见很多名医治疗癌症,所用的药物均不是现在流行的抗癌药物,但疗效反而远胜于人们所津津乐道的抗癌药,其因盖在此。逐一杀灭癌细胞,何如为癌细胞开一通道,让其从人体一泻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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