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的核心是安全有效,用药安全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健康,是丝毫疏忽不得的。但是有很多疾病的治疗,却又避不开有毒药物。
善用治病,滥用致命。医生用有毒中药,一定要熟悉药物的毒性,以及一些药物配伍使用时,会对人体产生的危害,并且应熟悉中药中毒后的急救和处置方法,避免出现患者服用中药中毒,导致严重后果,发生医疗事故的情况。
一般来说,中药的毒副反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些中药配伍使用后,会产生严重的副作用。一些药性相反或相畏的中药配伍使用时,会产生严重后果。如传统中医的“十八反”,“十九畏”等。
十八反是指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附子、川乌、草乌)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历史上有十八反的歌诀:“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芨攻乌,藻戟遂芫具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十九畏是指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十九畏的歌诀是:“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大凡修合看顺逆,炮爁炙煿莫相依。”
十八反和十九畏的药是否可以同用,历代医家就此问题争议很多,一些医家认为反药会增强毒性,损害机体,因而强调反药不可用。如《神农本草经》提出“勿用相恶、相反者”外,《本草经集注》也谓:“相反则彼我交仇,必不宜合。”孙思邈则谓:“草石相反,使人迷乱,力甚刀剑。”等等,均强调了反药不可同用。
有的医家如《医说》甚至描述了相反药同用而致的中毒症状及解救方法。现代临床、实验研究也有不少文献报道反药同用如贝母与乌头同用引起中毒的例证。因此,《中国药典》1963年版“凡例”中明确规定:“注明畏、恶、反,系指一般情况下不宜同用。”
但是,自古至今,也有很多反药同用的文献记载,认为反药同用可起到相反相成、反抗夺积的效能。如《医学正传》谓:“外有大毒之疾,必有大毒之药以攻之,又不可以常理论也。如古方感应丸,用巴豆、牵牛同剂,以为攻坚积药;四物汤加人参、五灵脂辈,以治血块;丹溪治尸瘵二十四味莲心散,以甘草、芫花同剂,而妙处在此。是盖贤者真知灼见,方可用之,昧者不可妄试以杀人也。”《本草纲目》也说:“相恶、相反同用者,霸道也,有经有权,在用者识悟尔。”都强调了反药可以同用。
正如上述,古今反药同用的方剂也是屡见不鲜的。如《金匮要略》甘遂半夏汤中甘遂、甘草同用治留饮;赤丸以乌头、半夏合用治寒气厥逆;《千金翼方》中大排风散、大宽香丸都用乌头配半夏、瓜蒌、贝母、白及、白蔹;《儒门事亲》通气丸中海藻、甘草同用;《景岳全书》的通气散则以藜芦配玄参治时毒肿盛、咽喉不利。现代也有文献报道用甘遂、甘草配伍治肝硬化及肾炎水肿,芫花、大戟、甘遂与甘草合用治疗结核性胸膜炎,取得较好的效果,从而肯定了反药可以同用观点。
目前就十八反和十九畏是否真的会引起不良反应,还没有太多的临床实验数据可以证实。为谨慎起见,临床用药时,还是应尽量避开十八反与十九畏等药物配伍。
此外,当代中医药临床工作者还发现,延胡索可以增强马钱子的毒性,朱砂与昆布配伍,不仅二者的有效成分硫化汞和碘的含量明显下降,且会生成碘化汞,并有汞离子游离出来,容易导致汞中毒。
有些中药与西药同用,也会出现类似情况,如石膏、龙骨、石决明等含钙的中药与强心苷类药物合用,可增强后者对心肌的毒性,更易产生强心苷药物的毒性反应。
二是孕妇服用某些中药,会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这也是中药的使用禁忌。孕妇用药禁忌歌诀:
蚖1斑2水蛭及虻虫,乌头附子配天雄;野葛水银并巴豆,牛膝薏苡与蜈蚣;三棱芫花3代赭4麝,大戟蝉蜕黄雌雄5;牙硝芒硝牡丹桂,槐花牵牛皂角同;半夏南星与通草,瞿麦干姜桃仁通6;硇砂干漆蟹爪甲,地胆茅根都失中。
注释:
1.蚖:原尾目(Protura)昆虫的通称,是一类微小无翅昆虫。同螈,亦指蝾螈,属蝾螈科,以各类昆虫、小鱼或蝌蚪类为食。主要分布在中国中部及东部,是一种体内受精的两栖动物。
2.斑:指斑蝥。有很强的肾毒性,属剧毒物品,能分泌被称为斑蝥素的液体,用来防御敌害。
3.芫:指芫花。别名药鱼草、老鼠花、闹鱼花、头痛花、闷头花、头痛皮、石棉皮、泡米花、泥秋树、黄大戟、蜀桑、鱼毒。芫花的花冠,性味辛、苦、寒,有毒。
4.代赭:即代赭石。
5.黄雌雄:即雌黄、雄黄。
6.通:指木通、通草,皆属孕妇慎用中药。
《妊娠禁忌歌》总结的禁忌中药可分为大三类:
(1)绝对禁用的剧毒药:芫青(青娘虫)、斑蝥、天雄、乌头、附子、野葛、水银、巴豆、芫花、大戟、硇砂、地胆、红砒、白砒。
(2)禁用的有毒药:水蛭、虻虫、蜈蚣、雄黄、雌黄、牵牛子、干漆、蟹爪甲、麝香。
(3)慎用药:茅根、木通、瞿麦、通草、薏苡仁、代赭石、芒硝、牙硝、朴硝、桃仁、牡丹皮、三棱、牛膝、干姜、肉桂、生半夏、皂角、生南星、槐花、蝉蜕等 。
另外,人们在实践中还发现下列中药也是孕妇应慎用的:瓜蒂、藜芦、胆矾、郁李仁、蜂蜜、甘遂、赤芍、全蝎、枳实、红花、五灵脂、没药、雪上一枝蒿、莪术、商陆、当归、川芎、丹参、益母草、桃红、血竭、穿山甲、泽兰、乳香、毛冬草、吴茱萸、砂仁、豆蔻、厚朴、木香、枳壳、金铃子、黄莲、栀子、龙胆草、山豆根、大青叶、板蓝根、苦参、丹皮、生地、玄参、紫草、犀角、茅根、槐花、川乌、草乌、延胡索、细辛、白芍、白芷、甘草、酸枣仁、海龙、海马、芦苇、洋金花、天南星、太子参、王不留行、硫黄、樟脑、玄明粉、蟾酥、蜣螂、土鳖虫、红娘虫、阿魏、猪牙皂、路路通、八月木、柴胡、天仙子、马鞭草、白附子、麻黄、冬葵子、蓖麻油、番泻叶等。
孕妇应禁用和慎用的中药,概括起来为大多为活血化瘀药、凉血解毒药、行气驱风药、苦寒清热药。
另外,身体虚弱的患者和老幼患者用药时,也要注意用药安全。一般来说,对于身体虚弱的患者,或者老年患者和幼儿患者,用药均应较一般的成年患者为轻,因为这类患者身体素质相对较弱,无法承受一些峻猛的中药的攻伐,服用补药时,也会出现虚不受补的现象,所以对这类患者用药时,应减小剂量。
三是有些药物本身就有毒性,比如砒霜,斑蝥,马钱子,闹羊花,曼陀罗等中药,毒性很大,患者服用方法不当,会中毒。这是中药中毒的重点部分。
服用中药中毒分两类,一类是急性中毒,一类是慢性中毒。一般超过极量而即时发生中毒反应的称为急性中毒,长时间用药积蓄而逐渐发生的中毒反应称为慢性中毒。
由于个体对药物的敏感性不同,用药剂量虽然没有超过正常范围,也可能出现毒性反应。还有一些患者经过某种药物致敏后,再接触该类药物时,产生的抗原抗体结合反应,造成组织损伤或生理功能紊乱,这些被称之为变态反应,一般来说,变态反应的发生,都会有一个长短不一定的潜伏期。
另外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有些中药还被发现有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这些现在也是需要引起临床医生注意的。对有些患者来说,还存在特异质反应,个别患者在常用剂量下也会出现一些与该药的药理作用无关,且与一般人群反应不同的异常药物反应,这种反应就属于特异质反应。
尚有患者存在药物依赖性,有些人长期服用某种药物后,虽然治疗目的已经达到,但总还有继续服用该药的愿望,产生心理依赖性。
当然,就广义的中毒反应而言,几乎所有中药都会有毒副反应,一些被视为安全无毒的中药,如果过量服用,也会导致患者出现不良反应。如有报道称,有患者服用40克的红参,导致死亡。但是我们一般所说的有毒中药是指狭义的服用后会产生急性中毒反应的毒性较大的中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毒性中药管理品种有:砒石(红砒、白砒)、砒霜、水银、生马钱子、生川乌、生草乌、生白附子、生附子、生半夏、生南星、生巴豆、斑蝥、青娘虫、红娘虫、生甘遂、生狼毒、生藤黄、生千金子、生天仙子、闹羊花、雪上一枝蒿、红升丹、白降丹、蟾酥、洋金花、红粉、轻粉、雄黄等。
当代中国医疗界,结合文献记载和临床报道,借助现代药理学的试验方法,对中药的不良反应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结果表明:
在急性毒性方面,马钱子、川乌、草乌、附子、雪上一枝蒿、细辛、生天南星、黄药子、苦豆子等药对中枢神经系统易引起毒性反应,常见的中毒症状为唇舌和肢体发麻、头痛、眩晕、烦躁不安、意识模糊、抽搐、惊厥、昏迷、瞳孔缩小或放大、牙关紧闭、甚至死亡。
含乌头碱类的药物如川乌、草乌、附子、雪上一枝蒿等;含强心苷的药物如蟾酥、罗布麻叶、万年青、黄花夹竹桃、北五加皮等药物易引起心血管系统的毒性反应,常见的症状有心悸、胸闷、心律失常、血压升高或降低、循环衰竭、甚至死亡。
苦杏仁、桃仁、李子仁、枇杷仁、白果、商陆等药物,易引起呼吸系统的毒性反应,常见的中毒症状有呼吸困难、咳嗽咳血、急性肺水肿、呼吸肌麻痹、呼吸衰竭、甚至窒息死亡。
一些苦寒药大剂量口服对肠胃道有刺激作用,较重者可引起消化系统的毒性反应,常见的毒性症状有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痛、腹胀、腹泻、消化道出血、黄疸、肝肿大、肝炎、肝细胞坏死等。
黄芩、芒硝、柴胡、茵陈可引起胃部不适。黄连、苦参、青蒿、秦艽、茵陈等可引起恶心。鸦胆子、苦参、青蒿、生大黄、秦艽等可引起呕吐。生大黄、生地黄、番泻叶、芫花、常山等可引起腹痛。巴豆、黄芩、黄连、苦参、生地黄、常山、北豆根可引起腹泻。苍耳子、黄药子、川楝子、雷公藤等可引起肝脏损害。
斑蝥、关木通、青木香、马兜铃、木防己、朱砂莲等药物易引起泌尿系统的毒性反应,常见的毒性症状有腰痛、浮肿、尿频、尿少、尿闭、尿毒症、肾功能衰竭等。
洋金花、芫花、斑蝥、狼毒、雷公藤等药物易引起造血系统的毒性反应,常见的毒性症状有白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溶血性贫血、紫癜、再生障碍性贫血,甚至死亡等。穿琥宁注射液较长时间静脉滴注后可导致血小板减少症。
在慢性毒性方面,根据103种中药的动物长期毒性试验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有44种中药可检出病理损害变化。这44种中药长期毒性损害的靶器官中,以肝、肾、胃肠的发生率最高,其次是心肌、骨髓、肺、中枢神经、内分泌腺体。这些药物中有些为常用中药,如天花粉、青黛、青蒿、虎杖、山豆根、半夏、大黄、独活、秦艽、防己等。
会引起变态反应的中药主要有僵蚕、蜈蚣、全蝎、蝉蜕、斑蝥、土鳖虫、狼毒、鸦胆子、雷公藤等100多种药物及复方地龙注射液、鹿茸精注射液、天花粉注射液等。
这些对过敏体质的病人容易引发变态反应。轻者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红斑、皮肤粘膜水泡以及发热,严重者出现剥脱性皮炎、变态休克等。
致畸胎、致突变和致癌作用:长期使用雷公藤、槟榔、款冬花、千里光、石菖蒲、广防己、关木通、马兜铃、细辛、土荆芥、雄黄、砒霜、土贝母、野百合等均有致突变作用或致癌作用的可能。另有报道,苦参、苦杏仁、桃仁、郁李仁等药物也可能有致畸作用。
中药急性中毒一般都是短时间发病,起病急。有毒物接触史和相应的中毒症状,早期多见肺胃症状,极易累及心脑、肝肾和血脉。多见脏器受损,脏腑气血功能紊乱所致暴喘、心悸、抽搐、昏迷、脱证、尿少、尿闭等危急症候,甚至阴阳离决的危候。
一般中药中毒都会有如下的临床表现:
- 面色、肌肤色泽的异常:(1)潮红多见于曼陀罗中毒及煤气中毒。(2)出汗多见于毒扁豆中毒及毛果芸香碱中毒。(3)皮疹灼痛多为斑蝥毒损。(4)皮肤溃破多见于剧毒的金石类药物中毒或者毒虫咬伤。(5)青紫多见于误食有毒菌类或吸入秽浊毒气。(6)黄疸多见于误食蚕豆或其他有伤肝胆的毒物。
- 瞳仁的异常变化:(1)瞳仁缩小常见于毒扁豆、毛果芸香叶、半边莲、阿片、有机磷及虫兽咬伤。(2)瞳仁放大多见于麻黄、钩吻、毒芹、曼陀罗等的中毒。
- 神志的异常:(1)惊厥常见于马钱子、马桑果、颠茄类、樟脑及番木鳖等的中毒。(2)谵妄常见于毒蕈、肉食毒物、马桑果等的中毒。(3)麻痹常见于箭毒、河豚、毒芹、腐败肉食、醉鱼草等的中毒。(4)昏倒多见于服用过量的果仁类食物或药物,如杏仁、桃仁、枇杷仁的中毒。
- 呼吸的异常:(1)呼吸过深常见于阿片、钩吻、萝芙木等的中毒。(2)呼吸麻痹多见于蛇毒、马蜂毒、细辛、秋水仙碱、闹羊花、荜澄茄、曼陀罗、百部、钩吻等的中毒。
- 消化的异常:(1)口干多见于曼陀罗、地瓜子的中毒。(2)流涎呕吐多见于半边莲、毒芹、马桑果、烟叶、斑蝥、石蒜等的中毒。(3)呕血多见于腐蚀性大的毒物,如砒霜中毒。(4)泻下或便血多见于狼毒、大戟、芫花、苍耳子、商陆、吐根等的中毒。
- 心脉的异常:(1)心动过速多见于曼陀罗、麻黄的中毒。(2)心动变慢多见于夹竹桃、八角枫、蟾酥、乌头等的中毒。(3)真心痛多见于烟草、麻黄的中毒。(4)阳亢脉弦多见于麻黄、烟草、蟾酥、万年青、麦角等的中毒,并常伴有血压的升高。
- 尿的异常:(1)血尿多见于雷公藤、斑蝥、马兜铃、蓖麻籽等的中毒。(2)尿色异常多见于雄黄及其他金石类药物的中毒。
- 其他表现:(1)流产多见于孕妇服用毒蕈、商陆、藏红花等的中毒。(2)色视多见于藜芦、夹竹桃等的中毒。(3)耳聋多见于金鸡纳树皮及其制剂的中毒。
中药中毒后如何解救?一般来说,中药中毒后,需要遵循以下的处理原则:
一是立即终止食用、药用,吸入和接触毒物。二是迅速清除已进入体内的已被吸收和尚未吸收的毒物。三是尽可能及早应用对抗毒物、解除毒物毒副反应的有效解毒剂。四是积极和迅速的对出现的危急症候,如抽搐、厥脱、喘促、昏迷等,进行紧急的急救治疗,必要时中西医结合治疗。五是对中毒的患者,应留察监护,详细观察其中毒病程的变化,提出当前对症的急救和有预见性的治疗方案,并做特别记录。
中药中毒常用的急救治疗措施主要如下。
首先是要减少毒物的吸收。常见的减少毒物吸收的办法有四种:催吐、洗胃、泻下、利尿等。
催吐,又叫涌吐排毒法,主要适用于毒物吸入量不打,口服毒药2-3小时之内,机体正气充实的。常用的催吐方剂有:
1. 吐根糖浆:15-20毫升加水200毫升,口服,15-30分钟即发生呕吐。
2. 三圣散:藜芦6g,防风10g,瓜蒂6g或明矾6g,水煎顿服。
3. 催吐解毒汤:甘草60g,瓜蒂7个,玄参60g,地榆15g或苦参30g,水煎顿服。